关于开展地区2023年卫生健康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社会资源保障局: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相关要求及《阿勒泰地区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阿地人社发〔2022〕31号)安排部署,结合《阿勒泰地区“三个系列”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阿地人社发〔2022〕35号),拟开展2023年度卫生健康系列县以下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阿勒泰地区县以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临床医学、护理、药学、疾病预防控制、中医民族医药、妇幼保健、卫生事业管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等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申报人员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评审条件根据《阿勒泰地区三个系列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阿地人社发〔2022〕35号)规定执行。2023年度卫生健康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对申报人员的论文、科研、奖项、进修、MHK考试成绩等条件不作为必要条件。
在2023年卫生健康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职称。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18:00时(北京时间)。
(二)形式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5日。
(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5日(详见附件4)。
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须使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进入“阿勒泰地区职称评审系统”(http://alt.xjzcsq.com/alt/index.html),进行个人注册,已注册人员可直接登陆,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模块选择相应的评审专业和级别。实行网上申报、审查、评审。未使用该平台评审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申报人、用人单位具体注册方法见网站“职称申报指南”。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审核把关。
2.遮盖方式: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请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本人姓名掩盖】中再次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的本人姓名遮盖工作:页面如需遮盖(图片中出现本人姓名)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是】,并进行【遮盖】;如无需遮盖(图片中没有本人姓名)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否】,不能大面积遮盖,避免影响有效信息的查看。
3.学历学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同时上传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证书的查询结果(http://www.chsi.com.cn/),若查询不到,请上传相关学历材料扫描件。
4.专业技术资格:按要求填报现职称取得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职称在新疆取得者,上传“职称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
5.工作简历:申报人按要求填报工作简历。
6.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申报人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与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相关的印证材料。
7.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上传近五年内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公需科目合格证书。
8.聘(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申报人按要求上传近5年(2018年—2022年)年度考核表。
9.聘(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能反映申报人聘(任)现职后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字数3000字以内。
10.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主要指单位公示情况及公示结果(附件1)、主管部门推荐意见(附件2)、廉政情况证明(附件3)、单位审核确认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具体起止时间和从事的相关工作)、聘任文件或合同书。
11.个人承诺书: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并上传个人签字的承诺书。手写“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且网上填报与送审报表内容完全一致。如申请人提交弄虚作假确认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字样, 并手写签名、落款时间,上传扫描件。
12.把握时限 :申报人要认真学习评审条件,网上申报时按要求逐项填写,仔细检查核对,被退回期间要认真修改完善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至地区卫生健康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修改提交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本年度不再受理。
13.推荐单位: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模板详见附件1),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审核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并上传单位公示结果(模板详见附件2)。
1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当地人社局审核网上材料后,在申报系统中自动生成,申报人员自行打印(务必A4纸双面打印)后,递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15.答辩要求:申报卫生系列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全部参加答辩,答辩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进入评审环节。具体答辩时间、答辩方式、答辩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未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答辩。
16.县(市)资格审查:各县(市)卫生健康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切实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如出现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不一致情况,将按照弄虚作假对申报人员进行处理的同时,追究审核人员责任。
17.相关事宜: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卫生健康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
18.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906-2131949、18099065777(张美玲)
网站技术服务:0991—3193615、3193501
附件:1.公示及公示结果
2.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3.廉政情况证明
4.阿勒泰地区卫生健康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封面
5.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6.新冠肺炎疫情防疫一线人员证明
7.职称评审业绩成果表
8.2023年卫生健康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
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申报人员花名册。
9.阿勒泰地区卫生健康系列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
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评价、定向
使用”评审条件(试行)
阿勒泰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8日
附件5: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doc
附件8:卫生健康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xlsx
附件4:2023年度阿勒泰地区卫生健康“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docx